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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 |||
决算陈述的方针是:向决算陈述使用者供给与政府预算履行状况有关的信息,归纳反映政府管帐主体预算出入的年度履行成果,有助于决算陈述使用者做监督和办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供给参阅和根据。
第一条为逐渐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金和管帐信息办理作业,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决算行为,确保管帐决算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管帐准则》、《事业单位管帐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矩》和《事业单位财务规矩》等法令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决算陈述准则的主要内容有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决算陈述的编制规模、编制内容、作业安排、填写审阅、汇总上报、质量核对及数据资料办理等方面的作业标准。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决算陈述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管帐年度终了,根据财务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管帐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归纳反映本单位财务出入状况和各项资金办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经过树立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决算陈述准则,搜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出入、经费来历与运用、财物与负债、组织、人员与薪酬等方面的根本数据,全面、实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履行成果,为财务部门检查批复决算和编制后续年度财务预算供给根本根据,并满意国家财务管帐监管、各项资金办理以及宏观经济决议计划等信息需求。 第五条本准则适用于一切履行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准则的行政事业单位;关于不履行行政事业单位管帐准则、但归入财务预算规模、且与各级财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款联系的其他单位也适用于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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